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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企业税收“强制规范”时代已经到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6-08 09:00:11    文字:【】【】【

​来源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2017年可以预见的是,在税收“强制规范”的大背景下,税务机关税收检查的手段将日益完善,强度将越来越大,漏洞将越来越少!


一、税务稽查规范(1.0版)2017年1月开始实施

该规范以指引税务稽查人员正确、规范、高效、安全执法为出发点,以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流程、管理为主线,以各流程岗位职责为基准,全面梳理稽查计划管理、案源管理、选案管理等稽查各环节的岗位职责、法律依据等,从业务流程到内部管理,从业务依据到风险提示,从事前准备到事后监控,形成了完整闭合的税务稽查工作流程;


二、2017年逐步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

随着实名办税效用日显,各级国税业务逐步启动“全面实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业务、税收优惠、税收证明等所有涉税事项,将必须通过实名认证,才可办理;


三、全面落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采集、数据共享、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是大势所趋;


四、随着金税三期在各个行业的深入与广泛应用,智能化大数据的比对已经来到财务人员的身边;


五、国地税联合入户稽查、案源选取、税警联合,稽查升级,大大提升税务稽查的层次与力度;


六、工商黑名单+税收黑名单的推出,多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同时会计岗位要实名登记,会计违法会被记入“黑名单”,企业与个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已经摆在面前;


七、2017年7月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金融机构新开立账户,包括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需按照金融机构要求在开户申请书或额外的声明文件里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


八、最新审议通过《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推进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合理确定系统归集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范围,预示着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为未来个人所得税改革和房地产税征收提供更多可能;


九、2017年度税务和公安开始严查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税务稽查已经进入了精细化稽查!


十、2017年度的“两税清查”,重点针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开展涉税检查,税务稽查已经进入了纵深化稽查!


十一、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社保费将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明确社保费等非税收入由地税征收!社保和个税地税统一管辖。

目前已经有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及宁波、大连、厦门市等22个地方税务部门实现了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


十二、2017年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将严格限制,要尽可能的全面实现查账征收!


十三、2017年1月1《印花税管理规程》正式实施,税务机关可与银行、保险、工商、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交换制度,利用相关信息加强印花税税源管理。

税务机关通过将掌握的涉税信息与纳税人申报(报告)的征收信息、减免税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查找印花税风险点;


十四、从2017年7月1开始监控5万元以上现金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6第3号令,对《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当中的主要变化之一就是,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现行的“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十五、《关于加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涉税风险防范和稽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 256号文),国税总局将选取3-5个行业重点稽查,房地产、建筑业是虚开发票的重灾区,必然会加强稽查力度;



提醒纳税人:

1、全面提升纳税人的税感以及税法的遵从度已经迫在眉睫;

2、企业依靠侥幸心理偷漏税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3、依法纳税、合规经营已经成为企业的共识


来源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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