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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领域“多证合一” 企业再享改革“红利”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1-18 10:44:58    文字:【】【】【

在已实现整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的基础上,12月28日起,北京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外贸领域 “多证合一”,再整合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北京海关、北京国检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5个部门共计8个证表作为市级“多证合一”改革事项,实现外贸领域“十五证合一”。此项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营造更加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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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审批更简、服务更优、监管更强”的工作目标,依托“北京工商网上登记申请服务平台”一网采集涉及“多证合一”的相关登记信息。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时,后续需要办理“多证合一”事项的,可以通过工商网上登记平台一并填报相关事项申报信息。登记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同时将采集的信息推送至备案部门,备案部门通过各自的网上审批系统确认完成备案。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外商驻京机构、三资企业备案登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登记”、“原产地证书注册备案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均不需要企业再额外填报提交任何材料,不需要企业再到相关部门现场办理。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刻制印章,企业最快只需到商务部门窗口和印章刻制机构一次即可办理完成。各类事项的办理结果可以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通过备案事项部门发布的渠道查询。改革后,减少企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30余份,减少重复提交各类登记备案事项130余项,减少往返各部门“上门申报”10余次。

 

“再接再厉”,持续释放红利

外贸领域“多证合一”吹响了部门协同的“集结号”,部门间通过数据交换,实现了信息共享和政务联动,为企业提供了多途径办理方式的同时也为各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数据保障。今后,本市将持续释放商事制度改革的红利,按照“成熟一批,整合一批”的原则,将更多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稳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有的放矢”,聚焦外贸领域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紧紧围绕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改革,牵头并会同相关部门在外贸领域率先推进“多证合一”。今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了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为进一步扩大改革的成果,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北京海关、北京国检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合力在外贸领域打了一记“组合拳”,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外商驻京机构、三资企业备案登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登记”、“原产地证书注册备案登记”纳入“多证合一”范围。从事进出口贸易、国际货运代理、国际物流等行业的内外资企业即可通过“多证合一”模式办理相关业务。此外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改革的“红利”,本市还整合了市公安局“企业刻制印章备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

下一步,本市各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在办理涉企相关事务时,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共同推进其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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